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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對象:本系大學部清寒優秀學生。 ●獎助名額:每年提供十個名額為原則。 ●獎助金額: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一萬元整。 ●申請手續: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見附件一)。 (二)申請當年度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三)學生證影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證明書。 ●申請條件: (一)申請當年度前二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一年級為前一學期),且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者。 (二)家境清寒,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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