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逕修讀博士班公告
申請期限: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碩士班一年級
申請條件:
(一)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或已在本系碩士班修業一年,且修習通過學分數至少達碩士班畢業學分數的二分之一。
(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修業期間學業平均成績在各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以內。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學業平均成績須為該年級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三)提具研究潛力之證明,包括博士研究計畫書及大學或碩士班一年級等修業相關文件。
(四)本系或相關系(所)專任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函。
(五)需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托福英文電腦測驗成績達173分以上或其他相關英文測試同等程度之成績以上。
(六)碩士班研究生需於最近三年內在國內外相關學術性刊物發表至少一篇(含)以上的文章(為第一或第二順位作者)及相關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為第一或第二順位作者)一篇(含)以上。